威尼斯人官网_澳门威尼斯人备用网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是指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时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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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
第五条??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
(一)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不力、流于形式,不认真履责的;
(二)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
(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按要求公开或公开信息有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不及时受理群众公开申请,不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员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
(五)不提出公开意见,未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公开主体不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未落实办文办会公开要求的;
(八)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以下规定区分责任追究:
(一)承办人直接责任
1.公开的政府信息未经保密审查或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承办人直接公开发布造成后果的;
2.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带来负面影响的;
3.经保密审查或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不按规定办理的;
4.未落实办文办会公开要求的;
5.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按要求公开或公开信息有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及时受理群众公开申请,不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
7.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领导直接责任
1.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不力、流于形式,不认真履责的;
2.未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3.对承办人提出的公开意见审查把关不严,产生后果的;
4.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应公开的信息而不予公开的,不予公开的信息而予以公开的;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领导成员承担次要责任;
5.公开主体不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6.对有关责任人员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
7.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按以下规定追究责任: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批评或约谈,并责令改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害的,对单位和个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很大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纪律处分;
(四)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复议机关撤销或法院判决败诉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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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信息反馈制度。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不仅要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而且要将整改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本制度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